科研办是在院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开发、学科建设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做好学校科研院与全院教师的沟通工作,及时通报、传达上级有关科技政策、信息;及时反映广大教师的要求和意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 、组织并负责全院各级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3 、负责全院各类横向项目的合同审核、签订及项目管理工作;
4 、组织院各级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和管理;
5 、负责院科研成果的鉴定、报奖,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 、宣传、推广及转化院的科技成果,组织并促进面向地方的科技合作、科技开发、科技转让、科技咨询及科技服务工作;
7 、做好院的科技统计及科技信息综合管理,院科研业绩点及科研编制的核算与分配;
8 、做好科技文件、科研资料的立卷归档,同时做好科技情报保密工作;
9 、组织院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申报、建设、评估和管理;
10 、组织院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评估和管理。
11 、落实并完成院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