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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学院本科生办事流程 注:光电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地点:玉泉教三317,祝宇慧/赵瑛,电话87952476 (一) 报到注册1. 学生须按校历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生本人凭学生证注册,若学生证遗失可凭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注册。 2.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 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①请假在1周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备案;②请假1周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备案;③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由学院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东1B-120审批备案。 (二) 降级1. 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打印浙江大学降级审批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填写好,学院审批; 2. 依次去计财部(紫金港东6-131)、学工部(小剧场220)、教务处(东1B-121-2)签字盖章; 3. 返回一份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教务处留底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三) 休学、复学⒈ 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打印休学/复学审批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填写好; ⒉ 因病的,需去校医院签字盖章,并开出医院诊断证明。(复学的开康复证明) ⒊ 教育教学办公室签字并盖章; ⒋ 依次去计财部(紫金港东6-131)、学工部(小剧场220)、教务处(东1B-121-2)郑老师签字盖章; ⒌ 返回一份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学务处留底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休学手续完成后需要处理休学学期的课程,即办理退课手续。 复学后学生可以直接根据学校选课安排选课,同时上网关注学籍异动学生开学后的单独选课安排。 (四) 延长学制申请在毕业班的夏学期开始申请办理。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点击“毕业结业”菜单,点击“延长学制申请”,填写好打印出来,一式二份,交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签字盖章。一份留存学院,一份由学院交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东1B-121-2备案。 (五) 退学(肄业证书办理)⒈ 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打印退学审批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填写好,并有学生本人或家长签名,另外让学生手写一份退学申请。同时打印一份成绩明细表。 ⒉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签字并盖章; ⒊ 依次去计财部(紫金港东6-131)、学工部(小剧场220)、教务处(1B-121-2)签字盖章; ⒋ 返回一份给学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学务处留底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⒌ 学校下发正式的退学文件,退学学生持该文件办理离校手续; (六) 在读证明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点击“申请”菜单,点击“在校证明”,打印出来后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盖章。 (七)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听申请办法1. 凡要求申请课程免听的本科学生必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附表1)。①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②由所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审核批准;③在开课两周内上交一份到选课与考试中心(东1B-121-1)备案。 2. 申请免听或部分免听的课程,必须是已经在网上选定的课程,免听课程需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和参加考试。 3. 申请课程免听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业优秀、自学能力特别强。 2) 学生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有局部冲突。 3) 重修课程。 4. 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1) 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等。 2) 必修的实践环节如:军事训练、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环节等。 3) 期末考试冲突的课程。 4) 尚未在网上选定的课程。 (八) 本科生课程免修现代教务系统中开通课程免修的网上申请功能。所有的课程免修(包括在“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大类课程层次关系一览表”中的课程)均需通过网上申请。 申请路径为: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课程免修申请”。 该免修申请适用于学生因跨大类确认主修专业、修读高层次课程、辅修、学籍异动以及课程调整等引起的课程修读与培养方案要求有偏差等情况。思政类、军体类课程不能申请免修;课程免修申请原则上不能跨类进行。请同学仔细阅读申请界面的说明后再进行操作。 (九) 因病办理缓考学生因病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需在网上办理缓考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⒈ 学生在考试前,凭学校医院诊断证明书,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点击“申请”菜单,双击“缓考申请”,填写申请缓考的理由及相关的信息,选择相应课程,点击“申请”按钮,并打印《缓考申请表》。 ⒉ 将签有医院意见的缓考申请表及学校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由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⒊ 学生将签有医院和学院意见的《缓考申请表》交紫金港行政办事大厅(本科生院窗口)。本科生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缓考申请表》,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最后批复。 ⒋ 交表后,学生可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是否同意的批复。 (十) 学生申请《缓考考试安排》办理须知缓考课程的考试安排须学生本人在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点击“申请”菜单,双击“缓考安排”,单击“增加”按钮,选择缓考的科目、教师及教学班,保存成功后打印“缓考联系单”。 2. 学生在该课程考试之前将“缓考联系单”交任课教师,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 3. 学生申请“缓考考试安排”须在该课程开考之前的二周之内进行。 4. 如遇缓考课程因课号或课程名称的改变而无法在系统里进行申请操作,请同学直接到学籍管理中心东1B-120办理。 (十一) 学生《放弃考试申请》办理须知根据《学生手册》规定,学生每学期可提出放弃一门课程考试的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 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点击“考试和成绩”菜单→“放弃考试”→填写“放弃考试申请表”→“提交”。填写时应准确选择放弃的课程,写清楚个人的有关信息和放弃考试的原因等。 2. 学生在该课程考试时间前72小时止申请放弃考试,放弃考试课程的成绩记为“放弃考试”,计入学分绩点统计。学生每个学期可以放弃一门课程的考试(仅限一门) 3. 提交申请的三天内,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学籍管理中心是否同意的批复。 (十二)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取消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于2014年5月16日发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 [2014]60号),其中第五条规定,“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毕业前清理性考试。”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学校将于2016年开始,不再安排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前补考”工作。请同学们相互转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届时如有不及格的课程,需提早通过重修获得学分;请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十三) 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凡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以在结业2个月后至学习期限内申请返校换证考试及换发证书。为了使您了解关于结业换证考试及换发证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考试最终拿到毕业证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换证考试的形式与申请时间 1.换证补考:统一安排在9月份考试。 2.跟班考试:即春、夏、秋、冬各学期期末跟班考试。申请时间为为开课第一、第二周内,要求跟班上课。 二、结业补考的申请与缴费 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10.10.10.34或http://jwbinfosys.zju.edu.cn),在“结业毕业” 栏下选择“结业换证补考”( 9月份结业换证考试)或“结业换证教学安排”(跟班考试)进行申请,打印清单到财务处刷卡缴费。 “结业换证教学安排”如何申请? 进入“结业换证教学安排”,点击“增加”后输入课程名称后点击“查询”,下拉列表后选择相应课程后保存。 三、注意事项 1. 超出学习期限不再给予结业换证考试和换发毕业证书的机会。“学习期限”等于“学制加两年”。举例说明: 某四年制学生,2010年9月1日入学,在校学习四年,休学一年,则其结业后可申请结业补考的时间为一年即6-(4+1)=1,该学生必须在结业离校一年之内参加补考并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截止时间点:2016年9月30日。 2. 结业换证考试若不及格,必须重新申请“结业换证教学安排”。 3.结业生需携带结业证书、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4.结业考试通过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结业证书、两寸照片2张(需与电子注册图像相同)、缴费凭据、学士学位申请表(符合条件者),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换证手续,毕业时间按换证时间。 5. 结业生本人持毕业证书、成绩单、缴费收据、单位通知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携带学位申请表、学位证书至学籍管理中心东1B-120,终审后,开具用印单. 6. 证书办理时间:以下时段的每周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9月11日-9月25日、12月份、3月份、6月3日-7月8日 (十四) 关于对外交流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学生交流期满返校后,由本人提出学分转换申请,学生对照相应专业的培养计划,首先在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WEB服务管理子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 1) 申请学生进入选课系统,在“信息维护”模块下进行学生校外学分认定申请,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送开课学院,由课程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一份送学籍管理中心(东1B-120)龚老师。 2)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校外学分认定申请”,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校外学分认定处理” 模块进行“认可”,教务处根据学院的认可情况确认,最后将课程成绩及学分记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 (十五) 成绩复查学生对本人考核成绩如有异议,允许核查试卷。查卷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开课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附表2),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在教务管理部门核查试卷。非本学院开设课程的考核或超过规定期限,不受理查卷。 (十六) 出国成绩单办理本科生院办事大厅窗口特增加以下时间办理出国成绩,去之前,办理的同学均需在http://appo.zju.edu.cn上预约。正常工作时间开放。 (十七) 办理护照申请1、 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办理护照(通行证)申请表》(附表3),(一式二份); 2、 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签字盖学院公章; 3、 校区保卫部签字盖章; 4、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或者思政办公室均可签字)、保卫部各留一份。 (十八) 领取校车票须知学院开学初在教学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参照往年数量)后,通知班长统一领取。为更好地控制学生的乘车量,学校规定学生乘车票发放原则: 1. 发放范围为跨校区(紫金港—华家池、玉泉、西溪)选修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重修课程交通自理)的学生; 2. 学生凭课程表到本人所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玉泉教3-317)领取车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记录发放情况并上缴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3. 按校区交通便利情况适当发放学生乘车票(紫金港—华家池:按学生跨校区上课次数(每次2张)发放车票;紫金港—玉泉、西溪:按学生跨校区上课次数(每次1张)发放车票); 4. 玉泉、西溪、华家池三校区间选课交通自理。 (十九) 学生证、火车优惠卡补办补办学生证和火车优惠卡的时间为每年4月、6月、10月、12月的第二周,在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登记。①补办学生证须交费十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②补办火车优惠卡须交七元。 (二十) 身份证遗失证明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身份证遗失补办申请》(附表4),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签字盖章。
附表1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
本表格一式3份,任课教师、学院、选课中心各一份
注: 免听某门课程或课程的一部分者,需参加该课程网上选课、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和参加考试。 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1.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等。 2.必修的实践环节如:军事训练、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环节等。 3.期末考试冲突的课程。 4.未在网上选定的课程。 教务部选课中心制
附表2 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 — 学年 学期)
附表3 浙江大学本科生办理护照(通行证)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学院/系、保卫部各留存一份。 附表4 浙江大学学生身份证遗失补办申请
身份证号: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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